1
更多
当前时间 2018/1/1 上午00:00:00

咨询热线:400-811-9058

热门搜索: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

首页 >> 法规速递 >>其他法律法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联系我们
更多

律所总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律所分部: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座机:400-811-9058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1号京师律师大厦

详细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函〔2018〕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整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调整为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陆 昊  自然资源部部长

成 员:林念修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承沛  民政部副部长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王广华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黄 艳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周学文  水利部副部长

    屈冬玉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李晓超  统计局副局长

    李树铭  林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是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8月20日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