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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中山·聚焦| 我所成功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专题学习讲座为了不断提高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师中山”)从业人员的法律专业服务水平,让青年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快速成长,2021年京师中山“法律业务专题培训”系列讲座正式展开。 图:学习现场 2021年1月28日下午,京师中山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上市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蔡盛长律师开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为题的讲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在专题分享中,蔡律师根据准备的授课课件《最高法院新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以施工合同纠纷中惯常发生的合同效力、合同无效的处理、工期及质量索赔、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优先权处理、实际施工人的诉权等争议焦点为主线,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中常发的法律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目前司法裁判观点及变化,对相应的风险防范及纠纷解决路径进行了分析介绍。 图:蔡律师为所内律师、实习律师授课 其中,蔡律师就民法典实施后,对实际施工人的影响,进行了延伸思考: 一、实际施工人可不可以起诉发包人? 二、 劳务分包可否起诉发包人? 三、 劳务分包可否起诉建筑公司? 四、建筑公司该咋办? 五、实际施工人该咋办? 六、劳务分包人该咋办? 七、农民工该咋办? 图:执行主任黄文忠(左上),执行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刑事与民事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广阔(右上)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邓颖超(左下),文化品牌委员会主任、公司治理与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幸泽胜(右下)参与培训。 知识扩展: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蔡盛长律师个人介绍 |